火雷一号    发表于  4 小时前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1 0
据《经济参考报》调查披露,小鹏汽车被指在部分G6车型上擅自取消毫米波雷达配置,且未告知消费者,由此陷入消费欺诈争议。

这场风波的起因是北京车主邓女士在车辆维修时发现,自己的2023款小鹏G6缺少了两颗前角毫米波雷达,而该配置原本被纳入车辆高阶辅助驾驶系统的宣传范畴。

邓女士表示,小鹏此前曾以“配备31个智能驾驶传感器”“超级感知能力”“上帝视角”等卖点对G6车型进行推广。

2025年2月,邓女士就硬件缺失问题与小鹏汽车交涉,却被相关工作人员以“通过全新的‘AI鹰眼纯视觉方案’实现了硬件精简、功能不减”为由搪塞。

就在她提出投诉后不久,邓女士注意到小鹏汽车在官方App中悄然修改了电子版用户手册,将毫米波雷达的标注数量从5个缩减为3个。

据悉,类似问题并非个例,已有至少159位小鹏车主联名签署维权函,反映同款问题。许多车主都是在常规保养或维修过程中,才发现车辆存在雷达缺失的情况。

针对《经济参考报》的问询,小鹏汽车回应称,在升级为纯视觉辅助驾驶方案后,公司确实“取消了前角毫米波雷达的搭载”。同时,小鹏方面坚称,配置变更的相关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同步公示,否认存在任何欺诈行为。

但受影响的车主并不认可这一说法,他们表示,雷达数量减少直接导致车辆辅助驾驶性能明显下降,尤其是在夜间行车、隧道通行、强光逆光、雨雪天气等复杂工况下,问题更为突出。

车主们反映,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频繁出现幽灵刹车现象,跟车距离测量不准,在施工路段或超越大型车辆时,辅助驾驶系统更是难以稳定工作。

《经济参考报》援引行业专家观点指出,尽管目前业界对于不同自动驾驶技术路线的优劣仍存争议,但多数车企为保障系统冗余性与安全性,仍会采用多传感器融合方案。

法律专家则表示,小鹏汽车刻意隐瞒直接影响消费者购车决策的关键信息,其行为可能已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,涉嫌构成销售欺诈。

此前,《经济参考报》就曾曝光小鹏汽车在未启动官方召回的情况下,私下更换P7+车型缺陷零部件的问题。该报道最终推动小鹏汽车召回了近4.8万辆P7+车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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