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心连海    发表于  昨天 09:5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9 0
据泰国媒体9月14日报道,一名企业主在脸书上分享了自己因全国排查“人头账户”而被银行冻结账户的经历。他还上传了一叠厚厚的文件照片,并感叹称,想要“解冻账户”并不容易。

“我们店每天资金流动频繁,但却被银行主动冻结账户——既没有案件编号,也不是所谓的‘人头账户’。

银行要求提供的材料非常多,而我上传的这只是其中一半。第一次提交时被告知资料不够,尽管我们准备了近20公斤的材料;第二次则准备了整整一只大拉杆箱。到现在,已经等了快两个月,仍不清楚冻结的具体原因。仅打印资料的费用就超过一万泰铢。

更令人担忧的是,目前有很多人都遭遇了账户冻结。把钱存在银行真的安全吗?这是一个值得重新思考的问题。

附注:目前银行已为我解冻账户。我想给遇到类似情况的朋友一些建议:如果第一次提交资料未通过,且未得到充分指导,可以尝试更换分行或办理工作人员。以我为例,虽然没有换分行,但第一次和第二次提交资料时遇到的工作人员不同,第二次的工作人员提供了非常有用的建议,帮我整理了资料细节。提交第二次资料大约四天后,银行就为我解冻了账户。”

最新消息,名为 Ton Thanapon 的脸书专页(自称由值班警官管理)发布消息,提及针对“冻结账户”的相关措施,并表示:

我想分享一条热门评论,关于“值班警官冻结账户”的问题。希望大家理解,我本人也是值班警官,说实话,这是我从业五年来见过最离谱的做法。

我想简单解释一下这个流程,大家看完后可以自行判断,这样的机制到底合理吗?

整个运作流程是这样的:

? 当有人拨打 1441 举报说“这个账户是诈骗账户”,只要确认确实有转账记录,银行就会立即冻结账户 3 天。

? 法律依据是 2023 年颁布的科技犯罪法令(紧急法令)。

? 接着,1441 会把信息录入警方的在线报案系统,我称之为 TPO。系统会随机分配案件给各派出所的值班警官,负责继续调查。然后系统里会显示具体承办警官的名字。此时会有短信发给受害人,通知其前往对应派出所报案,把所有证据都提交到派出所。

但接下来,科技犯罪调查局会直接利用 TPO 的信息去申请“冻结账户令”(简称 H 令),通过网络系统发给银行。重点是:

? 这些信息只是来自举报电话,没有聊天记录、没有任何证据。

? 因为证据要由受害人之后再交给派出所警官,但科技犯罪调查局并不会先来要资料,就直接做 H 令。

? 他们还会声明:这里确实发生了科技犯罪案件,100% 确定。然后发给银行,要求银行追查资金流,并冻结账户。

? 系统里有多少案子就做多少案子,比如有 100 个,就直接批 100 个 H 令。

问题就出在这个 H 令上:

? 如果你是资金流第一环的收款账户,而案件有 H 令,你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及洗錢,或者被标为“黑马账户 HR03”,结果就是你的所有账户(用你身份证开的)都会被一起冻结。

? 有的会被列为“深灰马”,结果跟黑马一样,所有账户都会被冻结,只是解冻流程不同,不用提交到反洗錢办公室(AMLO),只需要在警察总署内部处理。

? 还有“浅灰马”,这是第二环、第三环账户,银行在追查资金链的时候,只要碰到,就有可能被冻结,同样是全部账户冻结。

至于解冻流程:

? 警察总署规定:冻结账户由科技犯罪调查局发 H 令执行,但解冻必须由派出所的值班警官(即 1441 系统分配的办案人)提出申请,再交由科技犯罪调查局审批。

? 结果就是:冻结随便发,错误了也无所谓,但解冻只能派出所去跑程序。

我听过这样一个例子:一位账户被冻结的当事人拨打了 1441,接线员却说:“我们只负责接收举报,并把资料转交给科技犯罪调查局去冻结账户。至于解冻,那是派出所警官的责任,需要去找他解决。”

我还有证据,办公室的监控摄像头录下了整个过程,确实是这样说的。

于是问题全落在派出所警察身上:

? 受害人来追查案件。

? 账户主人来追着要解冻,而冻结根本不是派出所做的。

实际上,值班警官的主要职责是办理案件,将卷宗移交检察官起诉。即便不是网络案件,他们也要处理车祸、火灾、跳票、邻里纠纷、辱骂、网络诽谤等事务,工作量已经很大。相比之下,科技犯罪调查局的工作人员只需点击几下就能发出 H 令冻结账户,根本无需处理这些繁琐事务。

更重要的是,解冻账户本身与案件并无直接关联。如果冻结的账户与案件无关,这在逻辑上与案件办理毫不相干。

另外,解冻流程要求:

? 必须分别做笔录,账户持有人、受害人都要签字。

? 要写正式公文,请上级签名。

? 然后把纸质材料扫描成 PDF 上传系统。

不像冻结那样只需点几下。

结果就是增加了大量文书工作,全部落在派出所的值班警官身上,导致办案时间被挤占,工作堆积,案件延迟。

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——只能等派出所值班警官提交申请,再由科技犯罪调查局批准。

因此,我希望社会能思考:这样的程序合理吗?去投诉、上媒体,最多只能解决一两个案例。但根本问题是,你明明在家老实工作,却可能莫名其妙地被冻结账户,而且这种情况谁都可能遇到,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。

如果真的有人有能力、真心想为民众解决问题,应该把这件事告上行政法院,或者提交给议会处理。

最后补充一点:

很多被冻结的人说,银行和警察互相推卸责任。原因在于:

? 在追查资金链时,是银行自己决定哪些账户在资金流里,不是警察。

? 但当账户持有人去问银行,银行会说“这是警察科技犯罪调查局发的 H 令”。(这没错,但银行不会承认是自己选的,怕被骂)。

? 然后让当事人去打 1441。

? 打到 1441,1441 不会去问科技犯罪调查局,而是查系统,看是谁的案子,然后把值班警官的电话给当事人。

? 当事人再打给警官,警官自己也一头雾水,因为:

? H 令是科技犯罪调查局发的;

? 银行决定冻结哪些账户;

? 但却要来问派出所警官为什么被冻结。

于是警官只好让他们再去问银行。

这就成了一个循环推诿的怪圈,大家现在看到的就是这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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